板框壓濾機的設備供貨商確定合同,設備到貨后驗收。
1.設備指令。
(1)設備管理部門應按照外部訂購設備的詳細清單和貨物合同進行市場供應調查。合約內容由買方與供應商商定,通常包括下列條款。
①買主和供貨商名稱,地址,聯 系方式,帳號,簽字代表,一般納稅人號。
②板框式壓濾機設備型號、規(guī)格及數量。
③設備的質量技術要求和驗收規(guī)范。
④設備價 格與運輸、包裝、保險等費用及結算方式。
⑤設備交付時間,交付地點,交付方式。
⑥違反合同的責任與懲罰。
⑦合同簽署日期及履行期限。
⑧處理合同糾 紛的方式和方法。
(2)設備管理部做好國外設備的定單。
①外匯資金來源和支付計劃。
②設備查詢和報表。
③訂立合同。
(3)訂貨合同是供需雙方進行矛盾仲裁的基礎。訂貨合同要妥善保管,不能丟失,必 須按規(guī)定保存。
2.壓濾機設備的驗收。
(1)設備管 理員在新設備抵達后,應與檔案辦公室和工程部一起進行開箱檢查。儀器原定技術資料由檔案室保存。檔案室應提供設備管理部門、使用者、施工單位等需要的設備技術資料。
(2)開箱檢查的步驟和要點如下。
①檢查外觀及包裝。
②零件,部件,工具,附件,配件,配件,零配件,說明書等技術資料是否齊全,有無瑕疵。
③檢查板框壓濾機設備是否有銹蝕。
④檢驗實物是否符合圖紙要求。
⑤開箱檢驗時要作好檢驗記錄。